我在不停的思考:慈善能否成为一种产业? 慈善坚决不能成为一种商业。 但慈善是否可以借鉴商业的某些有益之处,通过一些合理的商业模式,让慈善的影响更广泛,让慈善的收益群体更多。这应该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。 变是绝对的,不变才是相对的。 商业流通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必然。我们应该承认商业行为的进步性,必然性。不要把商业化一棒子不分青红皂白的打死。正当的合法的商业获利为什么不应该大力提倡?如果没有商业,没有利益,这个社会就不可能进步,只会倒退到原始人的状态。 我们做慈善,是不是就一定必须得高举无私道德高尚的幌子,把一切有益的商业行为都视而不见,都漠不关心,置之不理?我反而认为,有益的开创性的商业慈善,也许要比单纯的供血式的,永远无偿捐赠式的慈善更具有现实意义。 只要有利于慈善观念传播的,只要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,只要有利于慈善群体扩大的,在合法的前提下,都可以大胆的尝试,可以创造性的开展。这对我们自身是一种挑战,也会给我们带来创造的快乐。我们不是慈善苦行僧,我们也不是伪道德家,慈善应该是一件快乐与幸福满足的事情。如果因为慈善我们本身都陷入困境,那这种慈善还能走多久呢?如果我们自身一天到晚都觉得压力重重,都觉得疲惫不堪,那我们的这种慈善一定出现了问题,是需要改良了。 我们慈善的目的,是为了有益他人,给他人带来快乐与幸福,但同时也给我们自己带来快乐与满足。我不提倡纯粹的为了慈善而慈善,那久成了完成任务式的慈善。所谓做一点算一点,能做多少是多少,做到哪一步算哪一步。仅凭一己之力,或少数几个人的力量,这点慈善的星星之火,是难以燎原的。 我们更应该想到的是,如何能让我们这点星星之火,不仅仅是把这点星星之火去点亮有限的几个人,然后熄灭了。而应该是怎样尽可能的去传播,去影响,去引导,去点燃更多的星星之火,众人拾柴火焰高,慈善的火炬才会熊熊燃烧,生生不息,人们的爱心才会越来越多,慈善的日常行为也会越来越多,这个社会才会越来越和谐,越来越可爱…… 因此,我们有必要考虑慈善产业化的问题。 如果我们的慈善既能有益自身,又能更多的帮助更广泛的群体。那这种慈善就会象滚雪球,越滚越大。 我们期待这样一种全新的,生机勃勃的,意气风发的,平常而又快乐相随的慈善新气象……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