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过两天的校际交流,我们发现:凡是教学成绩突出的,都是首先有“社会赞助”。这样的学校通过“赞助”设立教育基金,根据教师平时的工作情况来每个月奖励教师。在现在的这种情况下来管理教师才能“奖惩得当”,因为大家都是平常人,物质刺激是必不可少的。
目前社会公益组织越来越多,这是一件好事。不过于此同时,公益人都希望自己的资助能对社会真正有“价值”而不是适得其反。比如帮助了一些孩子或者家庭,这些被帮助的有没有依赖心理甚至因此而产生惰性?所以对教育公益组织我想提出自己的一点点建议:关于资助贫苦儿童或者留守儿童的,最好以“奖学金”的形式来资助,这个“奖学”不仅是学习上的还是品德等方面的;而资助学校的(或者相关教育部门)拿出来做为某个学校的教育基金,设置教师的“奖教”费用,从而激励教师教育孩子的积极性,刺激他们的责任心。这样让公益活动更有意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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